【摘要】汉末巴郡首次分置的时间到目前为止尚未有定论,主要有初平元年(190年)、初平六年(即兴平二年,195年)、兴平元年(194年)三种说法。文章先从庞羲的职务、事件的参与者、刘璋父子与赵颖的关系、益州新置郡县情况等几个方面的论述肯定了分置当在刘璋时期,进一步探讨"元""六"的关系和兴平元年益州的政治形势,最后认为分置时间当在初平六年(兴平二年)。此外对巴郡及辖县的沿革做了简要叙述。
【关键词】
《建筑知识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中外医疗》 2015-07-06
《华侨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 2015-07-07
《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》 2015-07-06
《中国果菜》 2015-07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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